各教学单位:
根据《嘉兴学院教师工作笔记本电脑配置实施办法》(嘉院资字﹝2020﹞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即日起启动2020年度专任教师笔记本电脑配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置标准
1. 2020年教师工作笔记本电脑标准不超过7000元/台。经专家论证,推荐参数A、B、C三个配置方案。品牌为惠普、联想、DELL、微软、华为等五个品牌,具体以中标结果为准。详见《2020年教师工作笔记本电脑配置方案》(附件一)。
2.教学科研工作确有需要,且教师个人科研经费有预算的,可申请超标准配置,超出部分可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由教师本人负责申请经费来源并办理超标准配置审批手续。
二、配置对象
1.来校工作一年以上,未配置过教师工作笔记本电脑的专任教师,符合配备条件的专任教师可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2.已经配置过教师工作笔记本电脑的专任教师,使用年限已达6年的(电脑购置日期在2014年4月30日前),且电脑性能无法继续满足使用要求时,可申请续配。
3.每一位教师在学校固定资产帐户中原则只能拥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教师个人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笔记本电脑,未到报废年限的,不得申请配置。
4.2021年4月30日前退休教师不再续配。
5.新入职专任教师直接在学校“最多跑一次校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配置。
三、配置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本通知配置条件的专任教师对照《2020年教师工作笔记本电脑配置方案》(附件一),于2020年4月24日前将《教师工作笔记本电脑个人申请表》(附件二)提交所在单位。
2.单位初审。各单位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对教师提出的申请进行逐个审核,并填写《教师笔记本电脑配置申请汇总表》(附件三)(新入职专任教师不要重复申报),纸质稿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时上报电子版)。
3.资格审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会同人事处对上报的人员名单进行资格终审,审核无误后予以公示。
2014年4月30日前已配置,且电脑性能无法继续满足使用要求的,在办理报废手续后可申请续配。
4.采购配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集中采购和配发标准配置笔记本电脑。
申请自行采购的教师,通过学校“最多跑一次服务网”“采购项目审批”模块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申请,项目名称注明“专任教师笔记本电脑更新”,超标准配置的需要详细说明超标准配置或特殊需求的理由,经批准后,按学采购办规定的方式进行采购。
5.其它事项。新电脑配发后,经同意报废的旧电脑由各单位负责保管,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怀 静、余 祥,联系电话:83641092、83646686
附件:1.2020年教师工作笔记本电脑配置方案
2.教师工作笔记本电脑个人申请表
3.教师工作笔记本电脑配置申请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