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嘉兴学院教师工作电脑配置实施办法》(嘉院设字[2011]2号)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度第一批教师工作笔记本电脑的配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配备对象为在职专任教师。配置的笔记本电脑参数由学校统一确定,屏幕大小为12寸和14寸两种,具体配置见附件1。符合配备条件且选择2017年度申请笔记本电脑的专任教师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截止2017年5月底之前已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予配备。
3.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对教师提出的申请逐个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情况填入附件2:《教师笔记本电脑配置申请汇总表》,经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于2017年4月21日前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怀静,联系电话:1092。
4.前期已配备的教师工作笔记本电脑,质保期是5年,如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请及时联系供货商解决,供货商联系人:杨春来,联系电话:13758395623。
附件:1.《拟购笔记本电脑配置表》
2.《教师笔记本电脑配置申请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师范学院的4月20前报给综合办叶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