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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0-06-10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已定,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查询本学期修读课程的考试安排途径和遵守考风考纪等方面的要求

(一)学生查询本学期修读课程的考试安排及相关课程考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学生应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jwzx.zjxu.edu.cn/jwglxt/ )进行查询,获知本学期的考试安排。具体查询路径为:http://jwzx.zjxu.edu.cn/jwglxt/ 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选择2019-2020学年、第2”学期

2.《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实行100分钟上机考试,考试时间安排于6月20日-6月22日,请同学们核对好自己的场次,准时参加考试。

3.参加《大学英语(综合技能)》课程考试的学生,除须同时携带本人两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外,还须携带2B铅笔与收音机进入考场。越秀校区收听频率为FM 87.7兆赫。梁林校区收听频率为 FM75.0兆赫。

4.根据课程归属学院外国语学院要求,除参加《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Ⅱ》等机考课程外,参加外国语学院其他开设课程考试的学生请携带好2B铅笔

(二)学生须加强对相关教学管理制度的学习,并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1.请学生认真学习《嘉兴学院考场规则》(教务处〔2018〕16号)、《嘉兴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嘉兴学院考场规则》(教务处〔2018〕16号),听从监考教师指令,认真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者将严格按《嘉兴学院考试违纪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特别提醒2018、2019级学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参加考试;2016和2017级在校生学生可以凭身份证、学生证、考试证(三选二)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中途发现证件不齐全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2.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考本学期课程,学生应在考试时间1天前登陆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办理缓考手续(如考试日期为5月21日,应在5月20日前提出申请)。具体路径:“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缓考”报名。考试定于九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采用大作业、课程论文等形式的,请按照任课老师要求的时间及时提交材料,原则上不延后考核。

如果需要申请考试时间1天内的延后考核,请填写教务处下载中心的《缓考申请表》,按照表格上的流程提交申请。

二、请任课教师在期末考核过程中有条不紊地做好如下工作:

1.请各任课教师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选择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获知监考课程的时间和地点。

2.期末考试开始前,请师生学习《嘉兴学院监考员职责》(教务处教务处〔2018〕18号)、《嘉兴学院考场规则》(教务处〔2018〕16号)、《嘉兴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请各学院加强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3.学院将严格按照《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嘉兴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8〕7号)及各教学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特别是认真做好组卷、抽卷工作。各任课老师不能进行缩小考试内容范围的考前辅导。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等所有接触试卷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泄露试题内容。试卷交到学院教务办,应由学院教学秘书专人保管,不得外泄。

4.请各监考教师和学生佩戴口罩进入考场,监考教师引导学生按照教室内的桌贴序号有序就座,考场应保持自然通风换气

5.阅卷工作在考后立即进行,阅卷地点由各学院指定。根据《嘉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考试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记载;考查课程成绩的记载方式由任课老师根据课程归属单位审定的课程教学大纲而定,可以以百分制记载,也可以以等级制记载;实践教学环节的成绩以五级等级制评定和记载。

6.根据《嘉兴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8〕8号)规定,任课教师应于课程考核结束后五天内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请将成绩单和试卷分析报告等送课程归属部门,课程归属部门将成绩单送学生所在学院。

7.考试期间,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巡视员应严格执行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巡视员请提前30分钟到达教务处、学院教务办领取考场记录表;监考员请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领取试卷地点为行政楼314会议室。领卷后请直达考场,务必做好考场的清场工作,并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

8.请任课教师在授课课程考核所有工作结束后,将教学文档自查表(附件3)交课程归属学院教务办老师。自查表作为之后学院、学校抽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期末考试期间,学校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行政楼112室,联系电话及考风考纪举报电话:83642076、83640481、83642523。

四、未尽事宜按《嘉兴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8〕7号)、《嘉兴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8〕8号)、《嘉兴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嘉院教字〔2018〕6号)及教务处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执行。

附件1: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2:《嘉兴学院考场规则》(教务处〔2018〕16号)、《嘉兴学院监考员职责》(教务处〔2018〕18号)

附件3:教学文档自查表(教务处网址见http://jwc.zjx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46&wbnewsid=4687

                                                                师范学院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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