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关于组织2020年实践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0-04-24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我校实践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实践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践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加大实践教学资源建设力度、优化实践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实践教学手段和方法,推进信息技术与实践教学深度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协同构建校内外实践教学平台,完善“三实三创”实践教学体系,提升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汇聚企业资源,以产业和技术发展需求推动学校人才培养改革,促进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的合作共赢。

二、项目类型和建设内容

1.项目类型

申报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包含四个类别:专业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研究、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联盟)建设、实验课程教学模式研究和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专项。

2.建设内容

专业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包括:实践体系研究与应用、实践课程/课程群建设项目、实践教材建设项目、虚拟仿真课程项目、校外实践育人基地提升项目、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产学研(校政企共建)合作项目、精品在线实验课程建设项目、其他实践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等子项目。

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联盟)建设项目包括:课程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产学研(校政企共建)合作项目、实验条件建设、其他实验实践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等子项目。

实验课程教学模式研究项目包括:课程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精品在线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等子项目。

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专项包括: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式与方法、实验技术与运行、实验教学团队建设与服务、实验教学效果评价与评估等要素。

《嘉兴学院2020年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上述四类申报,每类实践教改项目由多种子项目构成,子项目应围绕共同主题进行设计,子项目之间相互支撑,一个类别中相同子项目不超过2项。

2.第一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专业负责人或实际承担专业建设的负责人担任,第三、四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担任,第二类项目及各子项目负责人不限。

3.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先对申报的实践教改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后再提交学校(需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

4.原则上每个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2020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要求填写相应项目类别的申报书。

5.已获省级或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项目研究内容不得申报。每位项目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实践教改项目,在原有负责的实践教改项目完成前,不得申请新项目。

6.申报类实践教改项目经费按立项子项目经费累加,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教改项目经费来自专业建设经费;项目教学改革与研究分值、业绩点按立项子项目计算标准累加,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教改项目按立项子项目标准累加和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教学改革与研究分值、业绩点高者标准计算。

四、申报条件

1.专业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研究:为了推进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必须申报;其他专业由学院推荐申报。

2.基地建设:

校外实践育人基地提升项目:能满足学生实践需求,已签订合作协议(在有效期内),近3年每年接纳3名及以上学生毕业实习或接纳实习200人天以上,至少有2名相对稳定校外企业人员参与教学。

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工业园区、产业园区或地方龙头企业,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学生培养规模一般不低于5人/每届,每届学生实践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基地横向到账经费不少于5万元/每年。

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联盟)项目:多专业(3个专业以上)或跨学院,工业园区、产业园区或注册资金大于2000万元的地方龙头企业,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学生培养规模一般不低于10人/每届,每届学生实践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基地横向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元/每年。

3.实验课程教学模式研究:独立开设实验课程、通识课程、不适宜纳入专业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研究类学科平台课程;实验课程教学改革优先作为专业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研究类子项目申报。

4.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专项:独立开设实验课程、专业课;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优先作为专业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研究类子项目申报。

五、立项数量

申报类:原则上专业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3-5项(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不占指标);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联盟)建设项目1-3项,其中1-2个产教融合实践基地、1个产教融合联盟“人才培养创新联盟”平台;实验课程教学模式研究项目1-2项;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专项1-2项。

六、评审程序及要求

1.学校组织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坚持宁缺毋滥、择优立项。

2.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研究建设项目按照子项目内容进行评审;其他专业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研究类项目首先按照专业进行项目评审,然后进行子项目评审,依次确定立项建设专业项目和子项目。

3.未立项建设专业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研究申报项目的实验课程、虚拟仿真课程子项目,与实验课程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一起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实验课程改革研究类项目、虚拟仿真课程专项。

4.专业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的评审,其中是否为应用型专业、非共享专业专任教授人数、非共享专业专任教师人数、2017-2019年专业实践教学满意度平均分排名、2017年学校专业评估排名、专业建设规划等六个观察点占30%权重。其余评审观测点见附件11。

5.立项建设项目每半年提交一份阶段建设工作报告。

七、材料报送

1.专业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研究:申报书(含各子项申报书)、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2016-2020年专业建设规划。

2.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联盟)建设:申报书及前期建设相关附件。

3.实验课程教学改革研究:申报书(含各子项申报书)。

4.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申报书、前期视频或虚拟仿真项目。

5.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

八、其他

1.请各学院教务办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申报书、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办公系统,联系人程若冰/江平。

2.申报项目须有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建设思路清晰,任务明确,确保管理有保障。学校鼓励建设成效突出的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项。

3.请各教学单位紧扣实践教学发展趋势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以切实解决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为目标,参照《嘉兴学院2020年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结合本单位实践教学实际,合理选择、整合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择优推荐。

4.教务处将组织项目申报培训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http://jwc.zjx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46&wbnewsid=4387

 

版权所有 © 嘉兴大学平湖师范学院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888号    邮编:314200    电话:0573-85235589    

传真:0573-83642282    电子邮件:phsfxy@zjxu.du.cn     浙ICP备12033620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6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