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开展嘉兴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1-03-09
    

各学院、有关项目组: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见附件7),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研究期限:

1.科技创新项目,项目研究期限: 2021年6月-2022年5月。

2.科技推广项目,项目研究期限: 2021年6月-2022年5月。

3.科技孵化项目,项目研究期限: 2021年6月-2022年11月。

二、学生申报资格

1.嘉兴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2.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3.项目负责人:四年制2019级学生,五年制2018、2019级学生;

4.项目组成员年级不限,2021年即将毕业的学生除外。

5.项目组所有成员只能参与一项本年度浙江省新苗计划项目。在研的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及学生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三、指导教师申报资格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次申报每名教师限指导或参与一项新苗项目。

四、项目预期成果、结题验收评审标准(见附件2)

1.申报立项项目预期成果:必须达“合格”标准以上,否则不予立项。

2.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标准实行“等级制”,“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以此进行项目“计分计奖”。

请各学院、项目组认真对照(附件2)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标准,提高项目研究水平。

五、学院推荐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事项

1.科技创新类项目原则上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原则上从当年及前一年度校级SRT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2.凡在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项目中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的名称或研究内容不得与往年申报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项目的名称或研究内容雷同。

六、申报配额(见附件1)

1. 2021年省级下达学校指标39项(含嘉兴南湖学院)

2. 本次申报分成两类,实行“推荐+备案”的方式进行。

1)推荐项目,拟立项12项;

2)备案项目,拟立项27项。

3.申报限额

1)各学院申报限额由学校团委、创业学院根据2020年“挑战杯”“互联网+”国/省赛参赛情况、学院专业数等分配,见附件1。

2)嘉兴南湖学院单列分配名额。

七、学院评审与推荐

1.优先推荐新苗项目成果与科技竞赛关联的申报项目。

2.申报项目应注重成效,应结合浙江/嘉兴地方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关注社会热点、或结合教师研究方向。

3.项目经费申报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

八、学校评审与推荐

1.学校首先对各学院上报的27个备案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进入“学校拟推荐项目”;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取消其“备案”,其名额不予补充,直接纳入竞争性“推荐”名额。

2.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项目进行公开答辩评审,将评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并进行公示。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无异议后, 学校公布2021年“拟推荐项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九、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各项目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及电子稿)。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或4或5,纸质申报书一份)及电子文档;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一份)及电子文档。

上述电子文档打一个文件包,名称为:学院+学生+项目

2. 各学院应对“汇总表”(附件6)按“先推荐项目,后备案项目”进行汇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申报书”、 “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4月10之前把相关材料交教务办。具体通知见教务处网址http://jwc.zjx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46&wbnewsid=5727

九、联系人

1.校团委:黄老师(内线:2079)

2.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江老师(内线2053) 蔡老师(内线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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