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嘉兴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嘉院人字〔2018〕11号)文件,2018年起,“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上分为A类(资格证书类)、B类(培训证书类)、C类(实践经历类)和D类(应用成果类)等四大类。“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按类别区分有效期,A1、B1、C1、D1类经认定后长期有效,A2、B2、C2、D2类经认定后有效期为5年。现对2020年第二批“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申请人登录嘉兴学院办事大厅(网址http://swzx.zjxu.edu.cn/index.act),点击“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1套(见附件:2操作指南)。
2.审议公示,2020年12月11日至13日。二级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并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材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二级学院在网上填写审批意见(见附件3操作指南),于12月16日前将《嘉兴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人事处。
3.审定发文。人事处组织审定,学校发文制证。
二、相关说明
1.申请人提交的认定材料及成果统一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份;有关系统上传的材料要求按照《嘉兴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嘉院人字〔2018〕11号)文件相对应的条款组织材料。
2.申报A类(资格证书类)的相关证书须在各学院备案的所从事专业的资格证书目录范围内(请咨询学院办公室);申报C类(实践经历类)涉及挂职的,统一按学校派出挂职为准(含分院派出挂职在人事处备案的)。
3.申报B2类(培训证书类)的需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合格(或水平)证书、对应的培训学时(亦可累计)证明材料、近3年内课程教学相关材料或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材料。
4.学校鼓励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双能型”A类(资格证书类)教师资格,凡教师首次成功认定为“双师双能型”A1类的,给予相关二级学院1000元/人的培养经费,费用与证书相关。学校为此已承担相关培训或考证经费的不再重复资助。
5.2017年及之前认定的双师型知识结构教师视同“双师双能型”教师并长期有效。
6.本年度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学校审核的人员,视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袁丽红、曾瑞崔 电话:83640130、83640237
附件1:《嘉兴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嘉院人字〔2018〕11号)
附件2: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指南
附件3: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二级学院审批人手册
附件4:嘉兴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