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2020年嘉兴学院“百青”培养计划选拔认定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0-10-14
        

    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嘉兴学院“百青”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嘉院人字〔2018〕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嘉兴学院“百青”培养计划人员选拔与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2020年嘉兴学院“百青”培养计划选拔名额不超过25人,对符合文件要求自动列入人员不受名额限制。

    二、选拔要求

    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与选拔条件详见文件,有关选拔的注意事项如下:

    1.年龄范围:人文社科类申报人员要求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理工医类和外语、艺术、体育类申报人员要求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人才认定:以嘉兴学院申报并入选人才工程或取得人才称号,人才工程入选或称号获得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

    3.业绩时间:业绩成果取得时间要求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其中论文以正式出版时间为准;纵向课题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横向课题以经费到账时间为准授权发明专利以授权时间为准,已成功转让的以转让时间为准政策咨询报告以领导批示或采纳时间为准

    4.单位署名:涉及成果单位署名的必须以嘉兴学院为署名单位

    5.成果认定:所有期刊及相关成果认定均参照《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和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嘉兴学院理工类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7版)、《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名录》(2017版)执行,其中,二级期刊不包括《嘉兴学院学报》。

    6.一票否决:申请人近期正式提出辞离学校申请或近5年内有下列情形的取消选拔或认定资格:

    (1)受党纪、政纪和法律处分;

    (2)学术行为不端,弄虚作假;

    (3)教学业绩考核不合格。

    7.排序推荐:各教学单位(部门)推荐人选需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并排序推荐。

    三、操作程序

    (一)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嘉兴学院“百青”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1)与汇总表(附件3-选拔汇总表),并提供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

    2.学院审核材料。学院审核申报材料,规范申请表填写,核对汇总表,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后向学校推荐,完善汇总表(附件3-选拔汇总表)连同材料一并报校人事处。

    3.人事处审核。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核。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

    5.学校人才工作专门委员会审议并确定推荐人选。

    6.公示。

    7.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嘉兴学院“百青”培养计划认定表》(附件2)与汇总表(附件3-认定汇总表),并提供人才工程或人才称号相关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人事处。

    2.人事处组织认定。

    3.公示。

    4.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于10月27日前报送材料至人事处,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纸质与电子各一份)、佐证材料纸质一套。

    联系人:曾瑞崔袁丽红 电话:83640237、82640130

     

    附件1:《嘉兴学院“百青”培养计划申请表》

    附件2《嘉兴学院“百青”培养计划认定表》

    附件3《嘉兴学院“百青”培养计划汇总表》(选拔汇总表、认定汇总表)

     



                                                             人事处     

                                                         20201014

    版权所有 © 嘉兴大学平湖师范学院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888号    邮编:314200    电话:0573-85235589    

    传真:0573-83642282    电子邮件:phsfxy@zjxu.du.cn     浙ICP备12033620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6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