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做好2020年《浙江省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教学岗位上从教满三十年的教师,可申请办理《浙江省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从教年限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见附件,A4纸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并准备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一并提交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初审后于2020年5月25日将申请材料及电子版提交人事处(请教师填写清楚上课年份)。
3.人事处审定办理《浙江省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并上报浙江省教育厅。
联系人:袁丽红 电话:83640130 ;办公室:行政楼202室;
附: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
人事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