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嘉兴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嘉院人字〔2018〕11号),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教师在资格证书类与培训证书类的“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决定组织开展A类(资格证书类)与B类(培训证书类)的目录备案审批工作。
一、备案原则
二级学院可结合学科专业的差异和学院自身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方案,以能积极适应促进学院应用型建设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为原则,制定应用型专业对应的A类(资格证书类)和B类(培训证书类)的目录。
二、备案流程
1.二级学院针对本科专业设置目录(附件1)制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的A类与B类目录(附件2),“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目录材料说明详见附件3。
2.二级学院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目录,通过结果公示。
3.二级学院于4月23日前将目录的纸制材料及电子版一起报人事处审批备案。
4.人事处根据需要会同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处、教师发展中心或资产与实验设备处等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可备案执行。
联系人:袁丽红、曾瑞崔,电话:83640130、83640237
附件:
1.嘉兴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2.“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AB类目录
3.“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目录材料说明
人事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