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月缴费封顶数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8-06-27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关于启用2017年度全省在岗教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浙养老险函(2018)10号)规定,我校于2018年7月工资发放时调整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金额(含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并完成2018年1月至6月差额补收工作。具体包括:

    1)缴费工资超出2017年度封顶值14096.25元且小于2018年度月社平工资封顶值15273.75元、超出2017年度月社平保底值2819.5元且小于2018年度月社平保底值3054.75元的在职人员。

    2)2018年1月至6月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且年度缴费工资超出2017年封顶值的,按照新的社平工资封顶值进行差额补收。同时,嘉兴市机关保办公室将于2018年8月重新核定其退休费并补发退休费差额。

    人事处  计划财务处

    2018年6月26日

    附件:《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关于启用2017年度全省在岗教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浙养老险函(2018)10号)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888号  (314200)

    电话:0573-85235589

    传真:0573-83642282

    电子邮件:phsfxy@zjxu.du.cn


    友情链接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Copyright 2024 嘉兴大学平湖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33620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98020003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