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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7-04-12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7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嘉兴,关注现实,把握前沿,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突出问题意识,强化服务决策导向,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尖,全力打造具有国际化品质的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具体要求

1.今年课题申报分为三个类别,即应用对策类、地方历史文化类和自选类,统一申报,分类评审。其中:应用对策类、地方历史文化类课题面向所有申报对象;自选类是指除上述两类之外的其他课题,此类课题仅限于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县(市、区)社科联申报。

2.申报应用对策类的课题仅限于《选题方向》(附件1)研究内容,申报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否则,不予评审;地方历史文化类和自选类课题不设选题方向。

申报者要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确定申报选题,选题切口要小,切忌空泛。应用对策研究要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每个课题设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4.申报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成果要报,课题成果必须在10月10日之前完成,经评审后再予立项。

凡是高校、党校系统和市级机关部门申报立项的课题列为市社科规划课题,其他单位申报立项的课题列为市社科规划课题或市社科联重点课题。

5.市级领导的课题不列入申报范围。省级单位和市科技局、市咨询委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否则,将按撤题规定处理。各市级学会立项的优秀课题,可以同时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者填写《2017年嘉兴市社科研究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在“申请者的承诺”处签字,交至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

2.科研秘书汇总材料后填写《2017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并于5月2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颜鹏旭

联系电话:8364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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