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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9-04-25
    

各分院、部门:

2019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贴近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嘉兴,关注现实,把握前沿,彰显特色,深入研究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创新价值、实践意义、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为实现嘉兴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地、弘扬红船精神示范地提供强大思想理论支撑。

二、具体要求

1.今年课题申报分为三个类别,即应用对策类、地方历史文化类和自选类,统一申报,分类评审。其中:应用对策类、地方历史文化类课题面向所有申报对象;自选类是指除上述两类之外的其他课题,此类课题仅限于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县(市、区)社科联申报。

2.申报应用对策类的课题仅限于《选题方向》(附件1)研究内容,申报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否则,不予评审;地方历史文化类和自选类课题不设选题方向。

申报者要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确定申报选题,选题切口要小,切忌空泛。应用对策研究要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每个课题设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4.申报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成果要报,课题成果必须在10月10日之前完成,经评审后再予立项。

凡是高校、党校系统和市级机关部门申报立项的课题列为市社科规划课题,其他单位申报立项的课题列为市社科规划课题或市社科联重点课题。

5.市级领导的课题不列入申报范围。省级单位和市科技局、市咨询委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否则,将按撤题规定处理。各市级学会立项的优秀课题,可以同时申报

6.选题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6日。请各分院、部门于申报截止日之前,将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的《2019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附电子稿);《2019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附电子稿)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人文社科处。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颜鹏旭      联系电话:83640336

 

附件1.选题方向

附件2.2019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表

附件3.2019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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