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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就业创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7-05-03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创业指导队伍,省教育厅今年在一般科研项目中单列10个课题,用于研究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相关问题。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纳入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统一管理。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高校从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的青年教师(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申报方式

各学院、部门按照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基本要求和格式,以电子版形式,先行向人文社科处申报,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1项课题报送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南湖学院自行评审后上报)

三、申报要求

1.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教师不得参与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五、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于20175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颜鹏旭  电话:83640336  邮箱:4026707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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