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年度嘉兴学院人文社科类自设研究课题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7-12-18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人文社科研究紧密贴近国家重大战略决策、服务地方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2018年度嘉兴学院人文社科类自设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

本次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涉及应用对策研究。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在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也可从参考选题的框架下自行确定研究题目申报。在课题设计时要突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特色,突出对策性研究导向。

二、申报要求、评审和支持方式

(一)申报要求和评审

1.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鼓励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2.本次课题共分为三类专题,分别为:“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弘扬红船精神”专题、“中共创建史与建党100年”专题、“改革开放40年”专题。每类专题各设立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6项。本次课题按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前一档未获立项的课题,按顺序转入后一档课题的评审。

(二)支持方式

本次课题资助经费为,重点每项2万元,一般每项1万元。立项时拨60%,结项时拨40%

三、申报资格和条件

(一)本次课题面向全校社科理论工作者。申报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原则上应有讲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二)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自设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三)有延期并且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各类纵向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课题。

四、研究期限及结题要求

(一)本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二)重点课题结题须发表一篇以上CSSCI来源期刊论文,或调研报告被省市主要领导批示,或在《浙江日报》等省部级机关主办的权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一般课题结题须发表一篇二级以上期刊论文,或调研报告被市厅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下载自设研究课题申报书和论证活页(附件1),按要求填写好后,打印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并于20171228前交至教务办胡艳芳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颜鹏旭、宋之霞

联系电话:8364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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