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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2018毕业班学生学生认定和抵课公示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8-01-08

    根据《嘉兴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2〕19号文件精神,师范学院对小学教育14级、学前教育14级、学前教育16大毕业班的学生进行了学分认定和抵课工作,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可向师范学院教务办反映,联系电话:8523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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