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关于开展首批“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示范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9-09-3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嘉兴学院“课程思政”育人提升计划》(嘉院党发〔2018〕6号),强化课程育人导向,构建“三全育人”的思政工作新格局,学校拟开展首批“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示范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在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并在教学中已落实开展“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的课程为对象,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目标要求,深入挖掘提炼专业课程所蕴含的德育元素和承载的德育功能,每学年认定一批富含思政元素、凸显思政功能的示范案例;通过示范案例的引领作用,推动红船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专业伦理等思政内容在所有课程教学内容中的嵌入;强化“首创、奋斗和奉献”的红船精神育人内涵在授课过程中的转化吸收,进而促进 “课堂教学”与“课程思政”相统一、“专业教育”与“专业育人”相统一,实现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育人合力。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申报范围

申报示范案例的课程应在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并在教学中已落实开展“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课程类别包括:通识必修课程(不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类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专业基础或专业大类平台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优选推荐已落实开展的第一批开展“课程思政”改革试点的课程(附件6)。

(二)申报数量

1、以2018年招生专业为单位,每个专业向所在教学单位推荐1个案例;教学单位初评后按本单位案例数80%的比例报送教务处参加学校终评。

2、以下教学组织可视作1个专业向所在教学单位推荐1个案例参加初评:①大学外语教学部;公共数学教学部;公共物理教研部;公共计算机教研部;基础医学部。

3、体军部、创业学院在做好本单位遴选的基础上各有1个推荐名额报送教务处参加学校终评。

三、申报要求

1、示范案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含直属附属医院),近三年有承担本科教学工作。

2、每个示范案例的申报教师数不超过2人,排名在前者为该案例的负责人。

3、每位申报教师仅限报1个案例。

四、组织实施

1、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教师、专业和(或)教学(研)部申报、调查和遴选,并开展初评,填写相关表格及收集相关资料。

2、教务处审核并组织终评。

3、获得校级示范案例参照校级课改项目结项后所得业绩分的 50%予以奖励。

五、工作日程

第一阶段:不限额申报(2019年9月25日-10月8日)

申报教师将《嘉兴学院“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示范案例申报表》(附件1)、教学日志复印件和所属课程的教学大纲提交给所属专业或教学(研)部。

第二阶段:调查与遴选(2019年10月10日-10月24日)

专业或教学(研)部按照《嘉兴学院“课程思政”育人提升计划》(附件4)文件精神,参考《嘉兴学院“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编制指南》(附件5)调查并遴选1个案例,提交含专业或教学(研)部推荐意见的教师申报表参加所在教学单位的初评。

第三阶段:初评(2019年10月25日-11月8日

教学单位按照《嘉兴学院“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示范案例评价表》(附件2)组织评选。评选专家3~5人,其中1人为外单位或部门人员并担任组长。按本单位参评案例数80%的比例并以“四舍五入”原则评出拟推荐案例。汇总拟推荐案例及相关资料,并填写《嘉兴学院“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示范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3)上报教务处。

注:以上三个阶段,体军部和创业学院可自行安排。

第四阶段:终评(2019年11月11日-11月25日)

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以教学单位初评推荐的案例为对象组织终评,按照80%的比例并以“四舍五入”原则评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案例。

各教学单位于2019年11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份送至教务处(行政楼11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联系人办公系统内网邮箱。

联系人:王燕芳,联系电话:83642338

附件:

1、《嘉兴学院“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示范案例申报表》

2、《嘉兴学院“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示范案例评价表》

3、《嘉兴学院“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示范案例申报汇总表》

4、《嘉兴学院“课程思政”育人提升计划》(嘉院党发〔2018〕6号)

5、《嘉兴学院“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编制指南》

6、嘉兴学院第一批“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一览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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