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关于开展首批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9-03-1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暨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课程先建设、线上再应用,后评价认定”的课程建设方式,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要求
1.《关于公布嘉兴学院首批精品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务处〔2016〕14号)文件中已立项建设,且立项后在网络平台开展教学应用的课程。本次认定课程应用情况以省级、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运行的课程数据信息作为本次认定评审的依据。
2.立项建设的首批校级课程中,已获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的课程或已经立项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且在省平台开课并为省内高校及社会学习者提供教学服务,将直接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但是有关经费资助、教研计分登记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各教学单位是参加认定课程的管理责任主体,在认定课程申报审核中要把好课程的意识形态关,推荐符合要求的课程参加认定评审。
二、认定指标
(一)否决性指标
1.课程负责人未担任主讲;
2.关键性教学资源(视频、作业、测验)缺失;
3.课程学分小于 1 学分;
4.视频时长少于 240 分钟/学分,且每个教学视频时长超过15分钟;
5.无学生参与教学过程(观看视频、提交作业、进行测验、参与互动);
6.在网络平台未完成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实践运行;
7.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等问题,或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以及其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
8.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他不适合在线公开传播的内容;
9.建设期内(近两年)课程团队无主持教改(课改)项目,或无教研论文,或无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等;
10.教学内容陈旧,教材选用不当,教学方法单一,教学组织形式落后;
11.学评教、同行评教、督导评教环节缺失,且教学效果一般。
(二)根据网络平台上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应用的情况,教务处适时组建认定专家组,对参评课程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或复查。具体参照立项申报通知。
三、认定工作安排
2019 年 7月 30 日前,申报认定课程需在网络平台上线运行。2019年秋季学期,教务处将根据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开展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工作,课程在认定前需完成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教学活动。http://jwc.zjx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46&wbnewsid=2639

版权所有 © 嘉兴大学平湖师范学院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888号    邮编:314200    电话:0573-85235589    

传真:0573-83642282    电子邮件:phsfxy@zjxu.du.cn     浙ICP备12033620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6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