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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换培养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8-04-24

    随着学校开放办学进程加快,交换项目不断丰富,交流学生人数逐年增加。截止2018年,我校已与中南大学、北方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常州大学、浙江万里学院共8所高校建立交换培养合作关系,单向或双向选派本科学生交流培养。经与以上8所高校友好协商,决定启动2018年优秀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换培养选拔工作,以拓展学生视野、感受异地校园学术及文化氛围、提高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期一学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选择与人数安排

    根据对方学校学科专业特点,从我校学生考研深造等方面综合考虑交换培养专业,具体交换学校及交流专业如下:

    交换学校

    交换专业

    中南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

    北方工业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 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

    浙江师范大学

    小学教育(师范)、法学、英语、日语、环境设计、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方向)、汉语国际教育

    温州医科大学

    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

    常州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桂林理工大学

    土木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英语、建筑学、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日语、信息与计算科学、网络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软件工程、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统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江西理工大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会计学、市场营销、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法学、工业设计、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土木工程

    浙江万里学院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建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视觉传达设计、软件工程、物流管理

    以上8所高校专业情况介绍见附件2。每学校每专业交流学习人数上限3人,最终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学分绩点排名综合考察后确定选派名单。

    二、选拔条件

    面向我校相应专业全日制2016级本科(不含南湖学院)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前三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列相应专业前50%,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艺术类专业不作要求),遵守校纪校规,自我管理能力强,身心健康的学生。

    三、选拔程序

    本科交换生名单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定推荐的方法。

    1.学生报名

    学生自行填写《嘉兴学院本科交换生培养申请表》,并自助打印全程成绩单一份,于5月16日前将纸质申请表1份(附电子版)、成绩单1份、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交所在学院教务办。申请表须经家长同意并签名,未经家长同意虚报瞒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学生承担。

    2.学院审核

    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初审,重点审查遵守校纪校规、身心健康情况、学分绩点及排名情况。学院教务办填写《嘉兴学院2018-2019学年国内交换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于5月21日前将全部材料(纸质和电子)提交教务处。

    3.学校审核

    教务处负责对学生学习成绩(包括排名)、英语等级考试等学习情况进行审核。

    学生处负责对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

    根据限定交换生人数、学生报名情况和条件,按照成绩优先原则,确定拟交换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发文,公布最终交换学生名单。

    上述工作预计在6月15日前完成。

    四、交换前准备

    交换生应提前做好访学准备工作,充分了解双方学校所修专业培养计划,掌握我校派出学年应修课程总学分、学位课程及专业主干课程情况,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做好交换生课程选修指导工作

    五、交换培养政策

    交换生培养的有关政策和管理规定见《嘉兴学院国内交换生培养管理办法》(附件1)。

    交换培养时间为一个自然学年,交换期间学费仍在我校缴纳(特殊情况除外),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在对方学校缴纳。学生根据交换学校下学期开学报到要求,自行前往对方学校报到。

    中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需按对方学校相应年级相应专业标准收取学费,我校派出学生在对方缴纳学费,我校不再收取。

    浙江师范大学需收取学分学费。学生根据我校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在对方学校选修相应学分课程,并在对方学校缴纳学分费,回校后凭缴费收据在学分总数限额内据实予以退还。

    联系人: 王燕芳             电话:8364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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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嘉兴学院国内交换生培养管理办法》

    附件2:《国内交换培养学校专业介绍》

    附件3:《嘉兴学院本科交换生培养申请表》

    附件4:《嘉兴学院2018-2019学年国内交换生名单汇总表》

     

     

    八所高校网址:

    中南大学: http://www.csu.edu.cn/

    北方工业大学:http://www.ncut.edu.cn/

    桂林理工大学:http://www.glut.edu.cn/

    江西理工大学:http://www.jxust.cn/

    浙江师范大学:http://www.zjnu.edu.cn/

    浙江万里学院:http://www.zjwu.net/

    常州大学http://www.ccz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http://www.wmu.edu.cn/

    http://jwc.zjxu.edu.cn/html/2018/04/2018042414374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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