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40106)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7-03-10
    

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艺术素养和相应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专业发展能力以及教育专长,能在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

(一)素质要求

1.政治素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诚信品质和遵纪守法的观念。

2.职业素质。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关爱儿童,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具有爱心、耐心、细心等优良品质,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精神。

3.身心素质。掌握一定的体育基础知识,具备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健康的体魄、文明的行为习惯、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高雅的情趣,形成健全的人格。

(二)知识结构

1.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学前教育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专业主干知识。掌握学前教育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基本政策;掌握学前教学、保育与管理的操作规程;懂得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幼儿基本的身心保健方法。

3.专业特长知识。在掌握学前教育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从育婴健康两种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中选择其中一项重点学习,从而形成自己的专业特长。

(三)能力结构

1.教学能力。掌握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课件设计、说课、评课等教学基本方法;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能力;具有幼儿保育、教育和班级管理的能力。

2.艺术能力。具备与学前教育相适应的绘画、弹琴、歌唱、舞蹈、手工制作、讲故事、情景表演以及游戏与活动设计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艺术表演和艺术鉴赏的能力

3.科研能力。了解学前教育专业的最新成果和发展方向,掌握基本的学前教育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对教育实践进行诊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学位课程

大学语精读()、普通心理学、儿童发展、学前儿童保育学、学前教育学、幼儿园课程

四、主干(核心)课程

普通心理学、儿童发展、学前儿童保育学、学前教育学、特殊儿童发展与学习、幼儿园课程、教育研究方法、幼儿(语言、社会、科学、健康、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

五、基本学制四年

六、毕业最低总学分160学分

其中专业必修 学分,通识选修14学分,课外活动6学分,专业选修 学分。

七、教学计划表(见表一)

八、实践性教学环节一览表(见表二)

九、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学时分配汇总表(见表三)

十、课程结构关系示意图(见图一

十一、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标准)实现矩阵(见表

十二、双语课程儿童发展(英)、幼儿园课程(英)

十三、推荐学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十四、毕业、学位条件

(一)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准予毕业:

1.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完成培养计划,并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

3.达到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1.达到毕业条件;

2.学位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3.达到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嘉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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