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9-05-30
    

各学院及有关学生: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网上评教时间为2019529日至2019623日,为切实做好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组织实施与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网上评教,积极做好学生网上评教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了解学评教的工作意义。同时,请各学院认真部署网上评教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维护此项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可信度。

2. 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网上评教事宜,学院也可联系机房安排集中评教

3.请务必要求学生在评教前,认真仔细阅读各项评教指标,根据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和切身体会,实事求是、独立公正、负责任地评价本学期任课教师。一旦提交评教结果,评教信息不能再更改。所以,提交前请认真核实。只有提交成功才算完成评价。请提醒学生一定要确保对所有任课老师进行评价,避免漏评。坚决杜绝代替评教现象

4.请务必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课程的评教

二、评教对象和参评学生

1.评教对象: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所有任课教师

2.参评学生: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成教学院)

三、注意事项

1.网上评教路径:进入教务处网站→教务中心→点击“教学评价”菜单→点击“学生评价”→完成评价并提交(每评价完一位老师提交一次)→继续对其他教师进行评价。

2.网上评教结果是在任课教师提交课程成绩后才反馈给教师个人的,且网上评教是匿名评教,即任课教师无法知道评教学生的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请学生在网上评价时,克服思想顾虑,客观公正地完成该项工作。

3.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如在评教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所在学院教务办联系,由各学院教务办将问题汇总后与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协商解决。

附件: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实验课和体育课)


 

版权所有 © 嘉兴大学平湖师范学院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888号    邮编:314200    电话:0573-85235589    

传真:0573-83642282    电子邮件:phsfxy@zjxu.du.cn     浙ICP备12033620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6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