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嘉兴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及《嘉兴学院实习环节教学质量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师范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和学校统一要求,师范学院2019届毕业实习于2019年5月12日前结束。
2. 请两系根据教学计划做好2019届毕业生的实习工作,根据学生具体状态,结合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细化每个学生毕业教育实习计划,加强对实习教学和安全教育的管理。师范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集中实习占比不低于50%,集中实习单位为学院签订的教师发展学校,请两系分别确定集中实习学生名单,安排好集中实习指导教师;2019届专科生采取分散实习方式。
两系12月底前制定好2019届毕业实习计划,上交教务办。
3. 请指导教师定期通过实习管理系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指导实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为了方便对实习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学校已开设“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http://www.xybsyw.com/login.xhtml)。
4. 学院按《嘉兴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及《嘉兴学院实习环节教学质量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加强实习指导与检查。
5. 请各系于2019年5月26日前收齐《实习单位联系表》、《实习单位认定表》及《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毕业实习登记表》,并要求学生在实习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应文档。
6. 请各系在学生实习前根据实习的要求认定实习单位并发送实习单位联系函;分散实习的毕业生,学院与学生签订《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几点要求
1.2019年2月24号,师范学院2019届毕业生必须回学校注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班主任同意后,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同意才有效,否则视为旷课)。2019年2月25号到3月1号,各系对2019届毕业生做毕业实习安全教育、毕业论文沟通与指导。
2.师范学院2019届毕业实习从第八学期第二周周一(2019年3月4号)开始,于2019年5月12日结束。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立即返校,完成毕业论文的定稿、答辩工作。
3.各系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落实毕业环节教学任务。在毕业教育实习工作启动前,按专业分别开展一次毕业教育实习动员大会和安全教育大会,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及实习纪律,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与要求等。
4.各系严格落实学校和学院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规范、实习教学工作、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学院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规范、格式规范和质量标准。
5. 指导本科毕业生集中实习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照学院相关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分散实习的本科生毕业实习指导工作量折半计算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专科生分散实习的,按照学前教育系确定的指导教师名单,将指导毕业实习工作量计算给指导教师。
6.毕业实习指导老师要认真给予学生指导,如果确实发现指导教师没有给予指导的,扣除相应工作量,并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