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有关精神,现启动我校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研究期限:
1.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期限:2018年6月-2019年5月。
2.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期限:2018年6月-2019年5月。
3.创业实践项目,研究期限:2018年6月-2020年5月。
二、项目申报
1.项目组成员申报资格
(1)嘉兴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专升本及南湖学院学生);
(2)每个项目团队不得超过5人;
(3)项目负责人:四年制2016级学生,五年制2015、2016级学生;
(4)项目组成员年级不限(毕业班学生除外):2018年即将毕业的学生除外。
(5)项目组所有成员只能参与一项本年度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研的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指导教师及学生(仅含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2. 项目指导教师申报资格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每个项目的校内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本次申报每名教师限指导或参与一项国创项目。
3.其它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较大比例从当年及前一年度校级SRT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2)凡在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项目中已立项项目不得申报。
(3)申报项目的名称或研究内容不得与当年申报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项目的名称或研究内容雷同。
三、项目经费
创业实践项目国家资助经费每项约为2-4万元,创业训练项目国家资助经费每项约为1-2万元,创新训练项目国家资助经费每项约为0.5-1万元。立项后学校予以1:1的经费配套。
四、项目申报、评审及数量分配
1.项目申报。2018年度学校拟推荐国创项目为30项(按2017年省级指标初定),其中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不超过2项,其余为创新训练项目。
本次申报分成两类,实行“推荐+备案”的方式进行。一类是推荐项目,拟立项10项,另一类是备案项目,拟立项20项。
2.项目评审。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的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
(1)推荐项目,由各学院进行初评遴选,并认真填写申报书中的“学院评审专家组意见”的初评意见,按“推荐限额” 择优申报,由学校组织竞争性公开答辩评审,具体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2)备案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评审,并认真填写申报书“八、评审专家组意见”的评审推荐意见,按“备案限额”向学校推荐。
3.项目数量分配:在2017年项目分配额的基础上,对依托项目获得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学院项目数适当增加。各学院推荐、备案的项目数(见附件7)。
五、上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上报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书:《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或《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或《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见附件1—3)。
2.信息表: 填写附件4“2017年度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信息表”,格式见样表(附件8);所属一级学科见附件5 ;预期成果选项编号见附件6。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各学院应对“信息表”(附件4)按“先推荐项目,后备案项目”进行汇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申报书”、汇总“信息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六、学校评审推荐程序
1.学校首先对各学院上报的20个备案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进入“学校拟推荐项目”;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取消其“备案”,其名额不予补充,直接纳入竞争性“推荐”名额。
2.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项目进行公开答辩评审,遴选出不少于10个“学校推荐项目”。
3.学校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七、工作手册
请所有申报教师、学生认真阅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手册》(见附件10),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工作指南,以及相关管理事项。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详细材料请参考教务处网址http://jwc.zjxu.edu.cn/html/2018/03/20180313103754-1.htm)
联系人:江老师(内线2053) 蔡老师(内线0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