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招生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学生申请、师生双向选择、学院初审、学校审核,郑雅萱等95位同学符合“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创新类项目”的录取条件,同意其按照已经制订的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骆柳杉等12位同学符合“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创新创业类项目”的录取条件,同意其按照已经制订的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现将导师名单、各招生专业学生录取名单及其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导师名单、各招生专业及学生录取名单
本轮“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创新类项目实际招生专业共31个,导师49人,录取学生95名;创新创业类实际招生专业8个,导师7人,录取学生12名。具体招生专业及学生录取名单见附件1。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方案
各教学单位提交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方案,符合《嘉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2。
三、进一步细化学生课程替换方案
《嘉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试行)》中提到“个性化培养是指在不改变专业培养方案基本框架及其必修课程的前提下,允许指导教师在专业任选课、集中实践环节进行局部的个性化设计”。导师可以根据培养需要,单独开设个性化课程(项目),单独开设的课程(项目)允许与原专业任意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集中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设计)除外)等进行学分替换,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开设的个性化课程(项目)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即纳入学校课程建设体系,需单独制订教学大纲,考试(考核)环节须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确定需要进行学分替换的,请导师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课程实施进程及学分替换表1”(附件3);不需要进行学分替换,直接增加新课程的,则请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新增课程认定表2”(附件3)。填好后交纸质(附电子文档)一份至学院教务办,学院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3月16日前提交教务处。所有填报的个性化课程一旦审核通过,将全部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修读课程的成绩也将记入学生学业成绩单。
3.不实施替换或增设课程的,导师需明确学生学业测量与评价的形式、标准等,重点突出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结项时,原则上要求学生有一定数量的创新性成果,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参与)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项目或学校SRT项目、学科竞赛获奖、申请发明专利等。
四、过程记录
各位导师自觉做好过程记录,指导过程统一记录于“创新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向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记录册。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实施时间
本轮“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自2018年1月起开始实施,结项时间为所指导学生毕业当年的5月。
教务处新开设创新项目QQ群,请师生尽快加入工作群:532906798,同时修改名片:专业班级+姓名,以方便联系。
联系人:王燕芳 电话:8364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