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最终审定的指导教师人选已经公布,根据项目计划安排,即日起启动学生报名、师生双向选择、个性化培养方案制定和审定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报名及组织
每位导师招收1-2名学生。学生可以在文件《关于公布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指导教师遴选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直接点击教师姓名,查看导师简介、个性化培养方案思路与基本框架等信息。
申报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目前进入二年级(2016级)学习的本科生(一本、二本)可申报创新类培养项目,结合创新类指导教师及招生专业对应申报;进入三年级(2015级)学习的本科生(一本、二本)可选择申报创新类和创新创业类培养项目,但仅限申报一类,学生可结合不同类别项目的培养要求,对应指导教师及招生专业选择申报。
(2)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记录、且所有修读课程的平均绩点在2.7以上;确实有特长的学生可适当放宽(由所在学院认定);
(3)有志于继续深造,或者对某类研究项目感兴趣,有意愿提升某个方面的创新能力,或者有创业意向的。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嘉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项目学生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12月22日前提交学院教务办胡艳芳老师处审核。
二、师生双向选择
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师生双向选择。
1.学院将申报学生的其中1份申请表交给被选导师;
2.组织指导教师与报名学生交流沟通,初步确定招收学生名单(不得超过2名);
3.对已初步确定的学生,指导教师拟订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样表见附件3),并将其交学院审定;
4.学院审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如不满足要求,可以要求指导教师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也可以直接终止该指导教师本次个性化培养项目参与资格;
5.学院将审定后的拟录取学生与对应导师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学生申请表、详细的个性化培养方案(附件3)各1份,于12月28日前提交教务处,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6.教务处汇总并审定后,正式公布。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开始运作。
三、几点要求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申报、师生双向选择的监督、个性化方案的审核、个性化方案运行的监督等各项工作;
2. 各位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精心设计个性化培养项目和培养载体,明确考核目标和考核标准;
3. 各位指导教师要做好运行记录,学校将据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4. 学院要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
联系人:王燕芳 电话: 83642338
附件:
1.嘉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项目学生申请表
2.嘉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项目“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
3.嘉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样表)
4.嘉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试行)等有关管理文件